近日,黄山市卫健委发布消息称,当地一诊所因未按规定报告疫情被罚。

【案情简介】
吴秀华诊所在2020年3月25日接诊一2岁的发热患儿,此患儿为当天到黄山市人民医院就诊,拒绝住院治疗后自行到吴秀华诊所诊治,屯溪区卫健委摸排发现后,将此情况通报给休宁县卫健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体诊所不得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经查违反了“休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的相关工作”规定,涉嫌故意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有关规定。
【调查与处理】
休宁县卫健委执法人员于2020年3月28日在吴秀华诊所现场核实,发现有为患儿开具的2020年3月25日的就诊处方,但在其门诊日志中未发现该患儿的门诊相关登记,相关证据逐一固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1、警告;2、处罚人民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
来源:黄山市卫健委